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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科學思想篇

 

第十二章  漢魏兩晉道教的科學思想

 

第二節 《周易參同契》的科學思想

 

一 對內外丹法的總結與綜合

 

  《周易參同契》在隋唐之後地位日高,以至有人稱它為"丹中王"、"萬古丹經之祖"。大約是受此類說法的影響,近代中外學者中都有人稱它為"最古老的煉丹著作",如曹元宇認為它"是世界上現存煉金煉丹書中最古的書籍"。#1曹元宇的觀點,只是採用了中外許多學者如李約瑟等人的共同說法,但這些說法值得商榷。據前引陳國符先生的考證,《太清金液神丹經》、《黃帝九鼎神丹經》都是於西漢末、東漢初出世,其時代都比《周易參同契》要早。而且《周易參同契》下篇稱:

惟昔聖賢,懷玄抱宜,伏煉九鼎,化洽隱淪。含精養神,通德三元,津液湊理,筋骨致堅,眾邪避除,正氣常存。累積長久,變形而仙。憂憫後生,好道之倫,隨傍風采,指畫古文,著為圖籍,開示後昆。#2

題陰長生注稱:"聖賢為黃帝,鑄九鼎於荊山而得道。"#3因此,所謂九鼎,與黃帝相聯繫。這使我們想到《黃帝九鼎神丹經》,魏伯陽在書中提到"第一鼎"等術語,有學者認為是指這九鼎之一。因此,《參同契》並非最古老的(或者現存最古老的)丹經。在它前面已經有了不少煉丹煉金術的實踐,也產生了不少著作。魏伯陽的功勞並不是獨創了煉丹煉金,而是總結了前人和同時代人的結果,在此基礎上形成了自己解釋和操作的獨特方法。

  魏伯陽這部書,從出世以後,在學人中就產生了不同的理解。歷代注家甚多,但對其宗旨,所說不同。葛洪《神仙傳。魏伯陽》:"伯陽作《參同契》、《五相類》凡二卷,其說如似解釋《周易》,其實假借爻象以論作丹之意,而儒者不知神仙之事,多作陽陰注之,殊失其奧旨矣。"這裡的儒者是哪一位,葛洪沒有明說,據筆者推測,很有可能即是魏伯陽曾經"密示"過的青州徐從事。五代彭曉《周易參同契分章通真文序》稱,徐從事得書之後,"隱名而注之"。徐從事的注本宋時猶存,鄭樵《通志。藝文志》著錄其書名為《陰陽統略周易參同契》。"陰陽統略"應當是他對《參同契》宗旨的概括,如此則其注旨歸結為"陰陽"。如果這一推測成立,則從《參同契》問世時起就已被誤解。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葛洪所說的一般儒者不知神仙學說,另一方面,《參同契》通篇充滿了《周易》術語,確實也容易被當成專注《周易》的著作。#4從葛洪以後,似乎沒有再發現有以陰陽注之的本子,一般學人都注意到它的真正性質,知道是講丹法的。但是,它論述的是內丹還是外丹?說法不同,即使主張它是內丹著作者,也有講雙修與清修的爭議。我們認為,《周易參同契》的丹法思想既不是單純論外丹,也不是單論內丹,而是內外丹皆論。它提出的修煉思想,是一個內外丹綜合的模式。下面且稍作討論。

  有的注家將《參同契》的奧旨看作煉外丹,自然有相當理由,但是也確有不少困難。用這一觀點去解釋《參同契》其中不少內容是難以理解的。茲舉若干顯著之例以說之。

  今傳本《參同契》上篇曰:"內以養已,安靜虛無,原本隱明,內照形軀",#5托名)陰長生作外丹解,注:"金水自安於器中,寂然無為,與虛無同體也"。#6芬樓本《道藏》第622冊無名氏注本亦作外丹解,注曰:"己者藥也。內,是器內。若內外安靜,即能養成丹無虛失,如人凝淡虛寂,其心安靜,即內智自明,(是為)養己。"#7這個"己"字,都難得確解。按:上一段文字言及"辰極處正"云云,全從操作者著眼,"明堂布政"就是指操作者所為,那麼"己"字亦應當與之相當,以外丹的藥料作解,是說不通的。其實無名氏注時已感到這一點,所以又用一個"如"字,將其以人擬藥。仔細推敲這十六字分四逗,"安靜虛無"、"原本隱明"、"內照形軀"都是解釋"內以養己"。"安靜虛無",就是後說的"委志歸虛無"。這是養己的基本要求。原、隱都作動詞。"原本"即歸根的意思,隱則是隱藏的意思。歸於本原,隱藏(在外的)光明,才能洞照形體內部的(丹道),這正是養己所要達到的目的或境界。用外丹解釋是說不通的。

  又《參同契》中篇:"將欲養性,延命卻期,審愢始末,當慮其先。人所禀軀,體本一無,元精云布,因氣托物。性主處內,立置鄞鄂,情主營外,築垣城郭。城郭完全,人民乃生。當斯之時,由乎乾坤,乾動而宜,精布能流,坤靜而避,為道拾廬。"#8所述的為內煉,更為顯然。陰長生注:"人欲延其性命,悟道歸真,則必思慮其軀從何禀受","元精,元氣也。元氣於陰陽,陰陽精為萬物,人則天地之中-物耳。有金水之體,用水火而成還丹",#9似乎全從"人"著眼,用內丹作解,但後面又引"諸葛武侯"曰:"‘性者,命也’。性能與命通,謂金水處於器中,金水凝形成其鄞鄂"。#10則又牽內丹術語以論外丹。詞意閃爍含混,究竟說外丹還是說內丹,令人讀後莫名其妙,而彭曉用內丹作解,說其意義:"喻修還丹,全因元氣而成,是將無涯之氣,續有限之形軀"#11云云,說來順暢得多。事實上,《參同契》這裡是以道家的宇宙模式來說內煉。人從虛無而來,元精、元氣導於虛無的道,修煉之後,精氣又結成丹,"彌歷十月,脫出其胞",即由"聖胎"(此據後世術語)而達大道,即人仙境,捨此作解,恐難得魏伯陽的原意。

  這裡舉出了兩段話,以證明將《參同契》純作外丹解,有些關鍵的段落是說不通的。這種不通,不是個別字句上偶爾碰到的,而是關乎《參同契》主旨。《五相類》說:"引內養性,黃老自然;含德之厚,歸根返元;近在我心,不離已身;抱一毋捨,可以長存;配以服食,雄雌設陳。"#12說"服食"是"配"而"引內養性"是主要的。將《參同契》全解作外丹說至少是以偏概全,反"配"為"主"。

  純主外丹說是困難,那麼能否走到另一個極端,專主內丹說呢?

  唐劉知古是在皇帝前推崇《參同契》的第一人,但他對《參同契》的看法,純主內丹說。從那以,從內丹的角度注《參同契》的越來越多。彭曉就是其中有影響的一個。不過彭曉的注解,不少地方以只釋文義,遇有講外丹的地方,並不在字面上強行內丹作解。及至宋代以後,內丹術比外丹術占有著明顯的優勢,純以內丹注《參同契》的占了絕大多數,而且他們在注中往往發起對外丹說的責難。

  然而純主內丹說,也碰到很多困難,這種困難,持這種觀點的人中有些自己也已感覺到,其中一個問題,就是所謂還丹入口的問題。

  《參同契》上篇:"巨勝尚延年,還丹可入口,金性不敗朽,故為萬物寶,術士服食之,壽命得長久"。#13主內丹說的朱熹對此很感迷惑,所以說:"此言內丹而言入口,未詳其旨。余見後章‘馳人赤色門’下。"#14及翻到所謂後章,《參同契》作"搗治並合之,馳入赤色門",朱熹解說:"搗治並合,此常別有所作用。赤色門,謂口也。液凝灰土,理須自見。蓋吐出而煉治之,復吞納也",但內丹的運動始終在體內的經脈中,"吐出"之"出"己難索解。其次,"內丹"不過是一團"真氣",何用"搗治粉碎,再加"並合"?凡此種種說不通的地方,都是純主內丹說作的怪。當然,內丹說者注此有有較聰明的辦法,一種是含混過去,不作逐字推敲,也不硬扯內丹,如彭曉就事論事,只論文義,這辦法是較好的。另一種是全用內丹原理解釋其字義。如朱元育注:"此節言伏食之神驗也。三性會合,便成金丹,吞入口中,便稱伏食"。"入五內即是入口,蓋指方寸而言,非服食之邪說也"。#15為了斥"服食"為邪說,改創出"伏食"一詞,又以"方寸"釋口,完全不顧《參同契》文字的原義。說他借《參同契》發揮自己的內丹理論則可,說他對《參同契》文義得了確解則不可,內丹理論盡管也有"刀圭入口"之類,但含義與"服食"的原義完全不同。王船山《後愚鼓樂》有《刀圭入口》一闕,題下自注:"由入以至無入,刀圭無用,口亦無體,故曰沖而用之或不盈。刀圭者,不盈者也",有很濃的禪味,正是宋以後的內丹術本色,而與《參同契》無涉。《參同契》明明有"配以服食"之說,服食既是內煉之"配",那麼儘管它與內煉有相通之處,卻不容混為一事。前面引朱熹等注的《參同契》原文,前後一大段都是講"服食",這服食,依後世說法,就叫做外丹。《參同契》中論此的,後面還有幾大段。說"口",說"金砂",說"搗治並合",都是實實在在的,引之以論內丹是一回事,以內丹來解釋原文,卻是離題萬里。

  承認不承認《參同契》確有講"服食的內容,是問題的要害所在。書中的不少篇幅是闡釋服食的方法與原理的,如"金砂入五內,霧散若風雨"等等就是;有的是證引傳說中的煉金或煉(外)丹專家的,如"黃帝美金華,淮南煉秋石,王陽加黃牙";有更多的篇幅是講用以"服食"的"金丹"的燒煉過程,配方和一般原理的,除非將這些全部推倒,純主內丹的注解才能成立,否則是難以自圓其說的。即使有說,也是牽強附會。但這些是推不倒的,只能實事求是,承認他確有不少論外丹的地方。

  從上面的論述已可看出,《周易參同契》中內丹也說,外丹也說,即所謂內外丹兼修,但內外丹的地位是不同的。這一點在"補塞遺脫"的《五相類》中有扼要敍述,有的文句前面已經零碎引述,現在將整段文字抄錄於次,以便有個整體的看法:

歌敍大《易》,三聖遺言,察其所趣,一統共倫,務在順理,宣耀精神,神化流通,四海和平。表以為歷,萬世可循,序以御政,行之不繁。引內養性,黃老自然,含德之厚,歸根返元,近在我心,不離己身,抱一毋捨,可以長存。配以服食,雄雌設陳,挺除武都,八石棄捐,審用成物,世俗所珍。羅列三條,枝葉相連,同出異名,皆由一門。#16

  這裡明確地概述了自己所寫的《參同契》的基本思想。從原理上說,他所著重的是"大《易》"的原理。從《易》來看,原來是講哲學談自然論政治的,但它與黃老的內煉與外丹的服食都是相通的,所以說是"羅列三條,枝葉相連,同出異名,皆由一門"。從方術上說,概而言之,有"抱一毋捨""歸根返元"的內煉與服食二種,前者後世稱為內丹,後者則稱外丹。

  《參同契》內外丹都討論,但不是各自孤立地討論,而是在一個統一的思想指導下,運用同種方法加以研究。這思想與方法的總結,很自然地涉及到它的書名。對書名含義,有不同說法。五代彭曉認為,"《參同契》者,參,雜也;同,通也;契,合也。謂與諸丹經理通而義合也。"#17朱熹《周易參同契考異》前引彭曉《解義序》則作"謂與《周易》理通而義合",似更合《參同契》原意。而南宋末元初的俞琰則以"三"釋"參",認為:"參,三也;同,相也;契,類也。謂此書借大易以言黃老之學,而又與爐火之事相類,三者之陰陽造他殆無異也。"己故著名道教研究專家王明先生《周易參同契考證》大抵依于俞說,所以當代贊成其說的頗多,然而此說並不正確。按"參同"一詞,漢末典籍中並非僅此一見。篇題而外,即在本文內尚有"參同考三才"一句,"參同"解成"三相"絕不可通。又治道教史者常引的《後漢書。襄楷傳》有云:"前者宮崇所獻神書,專以奉天地順五行為本,亦有興國廣嗣之術,其文易曉,參同經典。"#18此處參同若解作"三相"更不成義理,它的意思不過是說神書內容可以與儒家經典相通。所以"參同"二字仍以彭曉注近是。但頗疑"參同"二字為當時習用的複合詞,義為參校而通,分開作詁,反嫌瑣碎。如此,則其書名的含義乃是說所討論的"作丹之意"與《周易》的原理參校而契合無間。從書名上看,他的主要方法,是用《周易》(實際上漢《易》學)為統領,將內修外煉即後世所說的內外丹術統一起來。而在其對《易》的理解中,已經融入了黃老的宇宙觀。(亦參見第14章的討論)《周易》是魏伯陽引進煉丹術的基本的理論依據。從他開始形成據《易》說丹的風氣,而且從隋、唐以後,逐漸成為道教內外丹術的主流理論。

 

 

#1曹元宇,中國化學史話,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1979年,第359頁。

#2《道藏》20冊,第91頁。

#3《道藏》20冊,第91頁。

#4關於徐注的性質,筆者曾有所考證,見《活頁文史論叢》223期。

#5《道藏》20冊,第20頁。

#6《道藏》20冊,第73頁。

#7《周易參同契注》、《道藏》20冊,第174頁。

#8《道藏》第20冊,第84頁。

#9《道藏》第20冊,第84頁。

#10《道藏》第20冊,第84頁。

#11《道藏》第20冊,第84頁。

#12《周易參同契。自敍啟後章第三十五》,《道藏》第20冊,第89頁。

#13《道藏》第20冊,第76頁。

#14《周易參同契考異》,《道藏》第20冊,第132~133頁。

#15《周易參同契闡幽》,《藏外道書》第6冊,第449頁。

#16《周易參同契。自敍啟後章第三十五》,《道藏》第20冊,第156頁。

#17《周易參同契鼎器歌明鏡圖序》,《道藏》第20冊,第160頁。

#18《後漢書。襄楷傳》,中華書局點校本,第108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