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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店《老子》與"老子"公案

 

作者

陸沉,四川大學哲學系副教授,四川大學道教與宗教文化研究所在職博士生。

提要:
 

"老子"公案自古至今,到二十世紀初"古史辨"派再度為此引發了數十年的激烈爭辯。七十年代帛書《老子》、九十年代竹簡《老子》的發現,令漢語學界一片興奮,皆以為"老子"公案可以就此了結。本文經過冷靜的分析與檢討,得出了不同的結論,即,就我們現有的材料,尚不足以了結"老子"公案。因此我們還需要等待新的發現、新的證據。
 

本文

  自一九七三年帛書《老子》(甲、乙本)(以下簡稱"帛老")問世以來,似乎沉寂多時的有關老子其人其書的公案便再度重提出來。事過二十年考古界又發掘出了郭店楚簡《老子》(以下簡稱"簡老"),於是,眾多的"老學"學者、道家及道教學者皆一致地以為,自古以來的老子其人其書公案該是塵埃落定、一舉了結了1

  事實果真如此?讓我們首先來分析一下各方有關"簡老"的看法,據我所知,頗具代表性的看法至少有以下五種。

  其一,"簡老"系《老子》的祖本,是最原初的《老子》,後來的"帛老","河上公本"、"王弼本、"想爾本"以及"傅弈本"等等都是在"簡老"的基礎上加以改造、重編與增訂而成。根據美國學者羅浩(H.D.Roth)的分析,我們把這種看法稱作"來源"模型2。其中,持這種看法的學者郭沂、尹振環等認為,"簡老"甲、乙、丙三篇是一部完整的《老子》,作者系老聃(李耳),而今本《老子》則出自太史儋。先秦道家的傳承線索為:老聃→太史儋→關尹子→列子→莊子。《史記·老子列傳》中被關尹子強求作五千言上下篇的是太史儋,而非老聃。以後反倒是太史儋的《老子》傳世,而老聃之《老子》不傳3。另外的學者象崔仁義等認為,"簡老"甲、乙、丙三冊系三位不同作者的《老子》,據《史記·老子列傳》,他們應當是太史儋、老萊子、老聃。"簡老"經彙集、發揮後被完全包容在"帛老"之中,而"帛老"再經修訂、改定成傳世本《老子》4

  其二,"簡老"系不同的傳抄本,其中甲、乙所據"傳本"與丙所據的又不同。持這種看法的學者比如王中江等甚至認為,既然在戰國中晚期就已有不同的傳本問世,那麼,老子所著的《老子》原本,就當比《論語》、《墨子》還要早。在解釋為何"簡老"的篇幅只有"帛老"以及"通行本"的五分之二時,王提供了三種可能,一是竹簡被盜;二是《老子》一書,開始就不多,後被附益;三是陪葬時,只是象征性地放進去一部分。王認為三的可能性最大5。我們姑把這種看法歸作"輯選"模型。

  其三,"簡老"不僅是一種傳抄本,而且是傳抄者有意識地依據自身的目的及要求,從原始母本中的摘抄。持此看法的有王博、陳鼓應、裘錫圭等,以及在一定程度上附和此看法的有英國學人雷敦和(E.Ryden),美國學人韓祿伯(R.Henricks)等。學者們還進一步分析出甲篇主題是治國和道與修道;乙篇為修道;丙篇是治國。而且它們應該被看作是當時存在的三個不同的《老子》傳本的抄本。於是結論自然與"二"相同6。這種看法當更屬一種典型的"輯選"模型。

  其四,"簡老"是尚處在形成階段的、目前所見最古的《老子》文本。持此看法的主要有日本學者池田知久等7。盡管我們也將其歸入同"一"一樣的"來源"模型,然而我們還是應當特別強調,這是一種在研究及結論上都更為嚴謹,更少依賴猜測與假設的"來源"模型。

  其五,"簡老"系與八十一章老子祖本並行的一種文本。故稱作"並行文本"模型。美國學者羅浩等持這種看法。在他們的研究過程中,大量借用了西方關於《聖經》研究逐漸成形的方法,比如文本研究方法,文學研究方法,哲學研究方法與宗教研究方法等。他們研究的結論是,無論傳世本《老子》、《管子》(部分),還是"簡老"等等,它們所包含的內容都同屬一種明顯的口頭化的哲理詩,這些哲理詩很可能以不同單元的形式在口頭上流傳很長一段時間,最後被集合抄寫下來。而"簡老"的甲、乙、丙三篇就代表了對這些獨立單元韻文的一種獨特組合,所有這些單元的韻文後來也集合到《老子》書中8

  下面我們擬對上述各種看法作出一些總括性的評價,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我們即使排除了某種看法,也絲毫不意味著我們就否定了那些學者的全部研究成果。事情倒可能是,某種看法盡管難以成立,但學者的一些具體研究成果卻仍然具有相當的價值。一般而言,由於上述看法(以及其他類似或相應的看法)都必須相當地依賴事實的驗證(比如考古的新發現)、理論的推測與推斷,因此,它們都或多或少地具有或然性或可能性的性質。不過是看誰的或然性與可能性更大一些,其推測與推斷的理據更充分一些而已。

  從同是"來源"模型的"一"、"四",我們基本上排除"一"。因為它包含了太多的未經證明,甚至不可證明的假設與推測,依據的史實也主要是學界已基本上一致認為存在著不少重大問題的《史記·老子列傳》。再者,企圖將"簡老"甲、乙、丙三篇組合成一個類似于《莊子》內、外、雜三篇那樣完整系統的本子,也是難以成立的。因為目前學界至少已經證明了丙篇與甲、乙篇系不同個人、不同時間以及依據不同傳本的抄本,因而籠統地斷言"簡老"系老聃個人的著作便不再可能成立。甚至,還進一步斷定今本老子系太史儋個人的著作,從而一舉澄清老子其人其書的千古懸案,這同反之,把"簡老"甲、乙、丙三冊分別看作是三位作者的三本《老子》,以此來了結"老子"公案的做法,是一樣的過於完美、過於理想,並且太具有誘惑力,從而反倒是太不可能成立,或者說太幼稚。不過,我們注意到崔仁義在整理"簡老"時,把學者普遍不認為屬於《老子》的〈太一生水〉篇歸入到了丙篇(在崔那裏是甲冊)中9。我們認為,他的這種做法只會是對上述的"並行文本"模型起到一種旁證的作用。因為正是由於不同的人編排收集《老子》,才可能出現這樣不同內容的情況。

相對於"一","四"顯然要謹慎得多。池田知久正是鑒於得出"簡老"是完成本《老子》的一部分,或是其節略本的結論,它的一個重要前提是認同《史記·老子列傳》為曆史事實,同時亦相信五千言《老子》在春秋末期已經完成。因而在池田知久的研究中,不將《史記·老子列傳》的記述作為信史而加以依據,並舍棄關於《老子》及老子的所有現存理論和一切固有觀念,站在百分之百白紙的立場上,展開對"簡老"的分析10。而他的結論:"簡老"系尚在形成階段中的、目前所見的最古的《老子》文本,也確實沒有超出他確立的前提所允許的範圍。不過,若是注意到或者幾乎與"簡老"同時,或者稍早的《莊子》(至少其中的"內篇"),以及稍晚的《韓非子》中的〈解老〉、〈喻老〉等對《老子》內容的大量引用,而其中的一些內容並不見於"簡老"之中11,)這也就意味著,我們必須假設,約與"簡老"同時(或稍早或稍晚)還存在著一些其他的可能文本,而這是有待於新的考古發現才能夠證實的。所以,到目前為止,"來源"模型還遠遠不是定論。

  我們再來看看兩個"輯選"模型,它們顯然共同地預設了,在"簡老"之前,已經存在著一個類似於通行本規模與"次序"的《老子》書。不過,這同樣也是有待於新的考古發現才能夠證明與證實的。因而它也還沒有成為定論(至於"輯選"模型學者所申述的種種理由,我還將在後面予以詳細討論)。

  既然以上認為老子其人其書的公案已經獲得解決的種種看法,都還沒有成為定論,同時,漢語界學人幾乎尚未真正地正面回應"並行文本"模型的看法,比如美國學者W.Baxter,H.D.Roth(羅浩)等等。他們通過對《老子》以及《管子》(部分)的詳盡分析,不僅發現它們的韻律及其它修辭上具有相同的特征,它們同屬一種明顯口頭化的哲理詩,而且發現在其中幾乎看不出單個作者創作成分的文學體材12。這不就是在重提"老子"公案嗎!因此,我們擬在下面結合二十世紀初"古史辨"派有關"老子"公案的討論,以進一步地分析與確認,我們是否真地已經具有足夠的理據與事實解決了"老子"公案?我們的分析不依賴於假設,至少我們主觀上是要盡可能地做到這點13

  "老子"公案包含兩個問題,其一,《老子》成書年代問題,大致又分作兩類相互對立的觀點,一、"晚出說",《老子》成書于戰國後期直至秦漢之際,至少也在《論語》、《墨子》之後,甚至在《孟子》、《莊子》之後;二、"早出說",《老子》成書於《論語》、《墨子》之前。其二,老子是否曆史真實人物,是否撰著《老子》。此又大致可分為三種觀點,一、不懷疑老子的存在,但認為他不可能是《老子》的作者,比如錢穆等14;二、相信老子的存在並著有《老子》,但他應生活于孔、墨之後,比如梁啟超等15;三、堅信老子早於或稍早于孔子,對孔子有過教誨,並著有《老子》。一般持《老子》早出說者同時持"三";而持晚出說者,或者持"一",或者持"二"。也有個別學者比如唐蘭等持較為折衷的觀點16,即,肯定老子(聃)長于孔子,《老子》是他的遺言,撰成卻在《墨子》、《孟子》撰成的時期。"老子"公案自司馬遷撰寫《老子列傳》就已經存在。不過在現代古史辨派之前,基本上只是唯數有限的學人表達過懷疑及一些推測,即使間或三兩學人也有過較為激進的結論,比如汪中(《老子考異》)、崔述(《洙泗考信錄》)等,但似乎都未掀起大的波瀾。直到現代古史辨派一經重提"老子"公案,便立即引起學界長達數十年的討論、爭辯,甚至一直延續至今。這種現象的發生極具時代的特質,西方文明的進入,西學強勁東漸以及由此引發的中國新文化運動等等都與此息息相關。西方文化中強烈的批判精神,求實的驗證態度,縝密精細的分析,嚴格的邏輯論證都在日益深入地影響著中國學人,尤其把它們與中國文化固有的一套考據,訓詁等治學方法相結合,便有了古史辨派的出現17。當時他們幾乎重新辨析與考訂了全部存在有疑問的古人、古書以及古史、古地,引起海內外學界的強烈反響。"老子"公案便是其中典型的一例。對此問題,當時是由學界泰鬥梁啟超率先發難,他的根據主要有,

1.據《史記·老子列傳》,老子八代孫與孔子的十三代孫同時;

2.孔、墨、孟都沒有稱及老子。

3.《曾子問》所載老子談禮,和《老子》書觀點截然相悖;

4.《史記·老子列傳》本于《莊子》,而《莊子》十之八九是寓言,不能看作曆史談

5.《老子》有許多太激烈太自由的話,不像春秋時人說的;

6.《老子》書的"王侯"、"侯王"、"王公"、"萬乘之君"、"取天下"、"仁義"等字樣,也不像春秋所有18

以上六點疑問,其中的的3.5.6三點,伴隨"帛老",尤其"簡老"的問世,應當說一般已不成問題。因為那些不大可能是"老子"的觀點及語句的,是極有可能為"老子"後學及後人的改篡與增入。最典型的,在"帛老"及"王弼本"(十九章、十八章)都有如下的字句,"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複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和"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而在"簡老"中,它們卻完全是另一個樣子,即"絕智棄辨,民利百倍;絕巧棄利,盜賊無有;絕偽棄詐,民複孝慈。"(甲篇)和"故大道廢,安有仁義。六親不和,安有孝慈。邦家昏亂,安有正臣。"(丙篇)19兩相對比,不難看出,"簡老"並不反對聖人,仁義及孝慈。關於"2",雖然我們不可能完全據此推斷老子及《老子》必晚于孔子及《論語》、墨子及《墨子》,甚至孟子及《孟子》,但是,我們至少由此可以說,道家及道教文獻記載的孔子師從老子的種種說法,恰如《莊子》講述的孔子受教甚至受訓于許多道派人物的故事一樣,是否曆史真實,是大有疑問的。關於"1",我們傾向於同意此"老子"為太史儋,而非老聃。不過司馬遷為何將太史儋也列為"老子"的可能人選,至今也仍然是個謎。如果沒有新的曆史證據,我們寧可依胡適所說,保留存疑的態度。至於"4",我們前面已經提到,學界已基本上一致認定,若把《史記》作為信史看時,應該特別謹慎。

綜上所述,我們至今仍然認為梁啟超先生有重新提出問題之功,並非如陳鼓應現在才批評的是"過於草率"20

在古史辨派中,觀點最激烈的莫過于孫次舟先生。他堅決地主張老子無其人。老子其人乃莊周後學所捏造。《老子》書亦莊周後學撰著,籍實老子其人,以敵孔子及儒家為目的。老子人與《老子》書之造成約在孟子之後,荀卿之前。歸納他的論據主要有四,

1.老子不見稱于諸子;

2.先秦諸子書中,是《莊子》最先提及老子。然《莊子》不僅泰半為寓言,而且言老子還多有矛盾。

3.古人著書,往往借重於人。或其人未嘗著書,而乃有其書焉。或其人本甚恍惚,只有著書。《老子》一書屬於後者(與《文子》、《鬼穀子》、《熲冠子》為一類),乃莊周後學一面虛造老子之事實,一面複收輯莊周以還研究所得之精理妙義,著之篇章,題為《老子》以實其人。

4.《史記·老子列傳》妄誕無稽。其言老子事,有錄自《莊子》者,有以意附會者,有得諸傳聞者,亦有後人附益者。況且,太史公去古未遠,而老子又"道家"始祖,何其事跡在西漢初年,已飄渺為是邪?況老子之學,西漢大盛,讀其書,不能不知其人,何以傳其學者之眾,而其行事竟無可考也?且司馬談"習道論于黃子",司馬遷"先黃老而後六經",父子繼為史官,踵研黃老,而遷尤"博物洽聞",何其為《史記》乃於喧赫當世,素所服膺之老子,而竟不得其詳邪21?

問題在於,"簡老"是否也屬于莊周後學撰著?若是,則說他們"籍實老子其人"可,說他們"以敵孔子及儒家為目的"則不可。因為我們在前面已經論及"簡老"並不刻意反對孔子及儒家。而說"老子不見稱于諸子",陳鼓應先生就完全不能同意。他聲稱,通過遍查先秦各書,發現先秦諸子的重要典籍幾乎沒有哪一家可以擺脫老子的影響。除了道家學派的著作之外,無論《論語》、《墨子》、《管子》、《孟子》、《申子》,各家各派無不或多或少地受到《老子》的影響22。不過,說老子的影響,與說《老子》的影響,其實並不完全是一回事。除非已確切證實與證明了是老子著了《老子》。恰恰是這點,即使在今天也仍然不是那麼確切無疑。於是,我們發現,孫次舟的四點論據,除"3"是推測難以成立外,其餘三點陳述的都不過是事實罷了。況且,陳鼓應所說的《老子》的影響,若依"並行文本"模型的見解,《老子》的內容就有可能是長期作為韻文哲理詩,以單元的形式口頭廣泛流傳而產生其影響的。於是,"老子"公案似乎仍然懸而未決。

從以上討論,我們能否得到什麼結論呢?這頗令人感覺躊躇。因為無論得出任何結論,我們都難以避免一些未經史實驗證的猜測,於是我們的結論也就依然只是假定而已。再者,同樣的文本,不同的人閱讀也會讀出不同、甚至相反的意思。而為甲結論列舉的論據又可能同時有利於乙結論。……所有這些因素都大大地增加了我們結論的或然性性質。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還能說,"老子"公案已經一舉了結?

作為範例,我們來具體地分析一下典型的"輯選"模型的論證。他們根據的理由主要有五,1."簡老"甲、乙、丙三篇都有各自相對統一的主題;

2.從總體上看,"簡老"與通行本的差別並不大;

3.如果"簡老"是今傳《老子》底本(或祖本)的話,後來的編者沒有理由打亂原本非常整齊又緊湊的順序,而另外代之以一個較松散的次序;

4.一些戰國中後期(大致與"簡老"同時)被他人(比如《戰國策·齊策》、《莊子·天下篇》等)引用的老子語句並不見於"簡老";

5.古書的單篇或摘抄流傳在古代同整部書流傳的情形同樣非常普遍(詳請參閱餘嘉錫《古書通例》30~32,93~97頁,上海古籍1985)。而同在郭店竹簡中就有摘抄流傳的例子,象《語叢三》中就有一些明顯是摘抄自《論語》的句子23

關於"1",持大致相同看法的英國學人雷敦和就認為,說"簡老"甲、乙篇的資料可分為修身和治國的資料尚可,但丙篇在材料和內容兩方面皆缺乏實際的整合性24。再有尹振環也認為丙篇較亂而不能成篇25

關於"2",持與"輯選"模型不同看法的學人,象郭沂、尹振環、池田知久等卻可以輕易地讀出"簡老"較通行本特出的古樸自然性26。若再根據"簡老"的分章符號及文義分析,"簡老"現有的四十個章。其中十九個章完全或基本與帛、今本《老子》相同;有十一個章,帛、今本多出許多文字;有十個章文字文義出入甚大27。如果還考慮到崔仁義等人的想法與做法,將〈太一生水〉歸入丙篇(在崔那裏是甲冊)28。如此一來,我們還能講差別並不大嗎?

關於"3"我們若將"帛老"與今傳本比較,就會發現,這種"沒有理由"的現象又確實再次發生了29。而"帛老"已基本上被學界認定為今傳本的來源,或至少是來源之一。

關於"4",實際上也同樣有助於證明"並行文本"模型。

關於"5",餘嘉錫的確揭示了一個普遍存在的現象,因而可以作為"公理"。不過,依此公理判定"簡老",又要同時依據前四點理由的成立。倘若它們尚有疑問,我們卻不可以單憑公理而得到肯定的結論。其實理由往往取決於我們的觀念或觀點,象胡適曾經批評馮友蘭一類持《老子》晚出說學者的說法,

這個老子年代的問題原來不是一個考據方法的問題,原來只是一個宗教信仰的問題!像馮友蘭先生一類的學者,他們誠心相信,中國哲學史當然要認孔子是開山老祖,當然要認孔子是"萬世師表"。在這個誠心的宗教信仰裏,孔子之前不應該有個老子。在這個誠心的信仰裏,當然不能承認有一個跟著老聃學禮助葬的孔子30

  根據相同的緣由,我們也完全可以反過來說,比如池田知久的說法,

  如果我們相信《史記》老子列傳的這段陳述,把《史記》所記看作是曆史事實,也許我們會傾向於這樣的認識,即與馬王堆帛書本以及後代諸通行本基本相同的《老子》五千言在春秋時代末期已經完成。這次出土的郭店楚簡本《老子》或是完成本《老子》的一部分,或是其節略本31

  在此,我們還可以進一步追溯,觀念又往往取決於我們情感的系屬,一般海外非漢民族的學人能夠比較容易,並不很沉重地道出"老子",還有"黃老"一類說法,作為曆史真實人物的可疑性。因為在這個問題上他們並未承受象漢民族學人因襲中華文化血脈的情感重負。這種情感重負不僅深刻地左右著中華今日的學人,而且也必然同樣地左右著昔日的學人(司馬遷更只能是其中之一),或許,正因為如此,我們才根本不可能,也絕對不願意懷疑在中華曆史上不曾有過老子,甚至黃帝等等。對於海外非漢族學人的懷疑,我們才斷然地不予任何考慮。有關"簡老"的"並行文本"模型,至今未見漢民族學人的正式回應,這其中最最基本的原因是否就正在於此呢?不過,與此相類似的問題,也曾發生在西方。我們知道,他們是言必稱希臘。可是,長時期以來,希臘最重要的原典荷馬史詩的"信史"地位,卻是困惑西方學人的一個重大問題,恐怕我們不能說,他們在這個問題上就沒有相當程度的情感重負。不過,西方的學界卻沒有因此強行將荷馬史詩當成信史看待。一直到考古發掘出特洛伊城遺址及其眾多的遺物之後,西方學人才正式從學術上重新確立荷馬史詩相應程度的信史地位。我們能否從中獲取有益的啟示呢?我們擁有足以代表中華智慧的《老子》,可是我們卻不知道或者說不能確證,誰何時撰著了《老子》?人或答道,當然是老子撰著了《老子》。但是,"老子"是誰,是一位叫老聃的老者,還是一群富有智慧的老者?他或他們又是在何時撰著了《老子》32?"簡老"的問世,令我們向著問題的解決又推進了若幹。不過我們還是應當坦然地承認,倘若沒有新的證據,單憑現有的材料,我們仍然不足以解決這些問題,或者說,暫不能夠了結"老子"公案。我們須謹記《老子》的告誡:"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二十三章)否則,我們即使有《老子》,也不一定真正地擁有《老子》的智慧。

 

1.      a,陳鼓應主編《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七輯"郭店楚簡"專號)北京三聯1999,上面所載的絕大部分有關"簡老"的論文。b,《中國哲學》第二十輯《郭店楚簡研究》遼寧教育1999,上面所載的有關"簡老"的論文。c,自1988年以來學術刊物所載的有關"簡老"的大多數論文。以下有關"老子"公案可參閱,d,《古史辨》上海古籍1982,一(顧頡剛編著)四、六(羅根澤編著),尤其是"六"之"羅序"。e,張心[FJF贗《偽書通考》660~690頁,上海書店1998。

2.      8.[美]羅浩〈郭店《老子》對文中一些方法論問題〉載同1.a,197~207頁。文中作者用三種模型圖表表示傳世《老子》與"簡老"對文之間的三種可能的關系,即,(圖一幅)

3.      a,郭沂〈楚簡《老子》與老子公案〉載同1.b,118~147頁;〈從郭店楚簡《老子》看老子其人其書〉載《哲學研究》1998,7期,47~55頁;〈從郭店竹簡看先秦哲學發展脈絡〉載《光明日報》1999.4.23五版;〈郭店竹簡與先秦哲學史之重寫〉載《哲學動態》1999.6期13~15頁。b,尹振環〈論《郭店楚墓竹簡老子》〉載《文獻》1999,3期,4~28頁;〈也談楚簡《老子》其書〉載《哲學研究》1999.4期,30~35頁;〈驚人之筆、驚人之誤、驚人之訛〉載《複旦學報》(社科版)1999.6期60~66頁。

4.崔仁義《荊門郭店楚簡〈老子〉研究》26~34頁,北京,科學出版社1998。

5.王中江〈郭店竹簡《老子》略說〉載同1.b,103~117頁。

6.a,王博〈關于郭店楚墓竹簡《老子》的結構與性質〉載同1.a,149~166頁。b,陳鼓應〈從郭店簡本看《老子》尚仁及守中思想〉載同1.a,64~80頁。c,裘錫圭〈郭店《老子》簡初探〉載同1.a,25~63頁。d,[英]雷敦和〈郭店《老子》:一些前提的討論〉載同1.a,118~130頁。e,[美]韓祿伯〈治國大綱〉載同1.a,182~196頁。

7.[日]池田知久〈尚處形成階段的《老子》最古文本〉載同1.a,167~181頁

9.28.a,參見同4.36~39頁。b,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125頁,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其指出,〈太一生水〉的"形制及書體均與《老子》丙相同,原來可能與《老子》丙合編一冊"。c,邢文〈論郭店《老子》與今本《老子》不屬一系--楚簡《太一生水》及其意義〉載同1.b,165~186頁,他也認為〈太一生水〉與"簡老"丙應為一篇而同屬"簡老"。d,李學勤〈太一生水的數術解釋〉載同1.a,297~300頁,也持類似的看法。10.a,參見同(7)167~168頁。b,江俠庵編譯《先秦經籍考》(中)217頁,上海,商務印書館1933,該書載,武內義雄甚至認為"《史記·老子傳》大部分可疑者多。唯其中無可疑者,只得老子名耳字聃姓李氏之九字,與第六段列舉老子之子孫一條耳。

11.經統計對比《莊子》引用《老子》的章次不見於"簡老"的有1.4.7.10.21.28.36.38.50.51.71.79.80.81等章,而《韓非子》之《解老》、《喻老》引用《老子》的章次不見於"簡老"的有:1.14.26.27.33.36.38.47.50.53.58.60.63.67.71等章。

12.a,同2.203頁。b,又參見同10.b,210~211,273~299頁,武內義雄亦認為《老子》非一人一時之作。c,再有蔣伯潛編著《諸子通考》(395~396頁,上海,正中書局1948)也認為"《老子》決非出自一人,作於一時,而為戰國時人條錄道家傳誦之格言,(《老子》中韻語,當為口耳相傳之格言。)采自他書之精語,薈萃成書,托之老子。

13.鑒於漢語學界幾乎一面倒地認為"老子"公案已經了結,我在以下的討論中,將有意識地著重圍繞"老子晚出說"而談,只意在確定,他們所提出的疑問是否已完全得到澄清。

14.a,錢穆《先秦諸子系年考辨》187~210頁,上海,商務印書館1935。他指出,孔子所見"老子"即老萊子,也就是《論語》中的荷篠老人;著《老子》者乃詹何。人以老萊子誤太史儋……最終混三人之傳說而歸之一身。因此,錢穆在書後"先秦諸子系年通表"及"諸子生卒年世先後一覽表"中皆未列出"老子"。由此錢穆自然也是"晚出說"的代表人物,他的觀點亦可參見〈關於《老子》成書年代之一種考察〉,載同1.d,四-383~411頁;和<再論《老子》成書年代>,載同1.d,六-533~558頁。沿著此思路進一步便有孫次舟等堅決主張老子無其人,(故此說亦歸在"一"下,不單獨列出)可參閱:b,孫次舟〈跋《古史辨》第四冊並論老子之有無〉載同1.d,六-74~101頁。

15.梁啟超〈論《老子》書作于戰國之末〉和〈先秦學術年表〉分別載同1.d,四-305~307和76與77頁之間。

16.唐蘭〈老聃的姓名和時代考〉載同1.d,四-333~351頁;〈老子時代新考〉載同1.d,六-597~631頁。

17.這點我們只需讀讀《古史辨》各冊前面的長篇序言就極易得出。

18.同15。此外,顧頡剛還為梁又補充了兩個證據。即,其一,戰國後期才有頌經體(《老子》文即屬此類)出現;其二,《老子》痛恨聖智,這種現象只可能出現在戰國後期,(參見顧頡剛〈論《詩經》經曆及《老子》與道家書〉載同1.d,一-53~57頁;和〈從《呂氏春秋》推測《老子》之成書年代〉載同1.d,四-462~520頁。)對此,學界會普遍不同意"一";而"二",由於"簡老"出土亦不能成立。

19."簡老"引文見同9.b,111和121頁;又見同4.43~44和38頁;魏啟鵬〈楚簡《老子》柬釋〉和趙建偉〈郭店竹簡《老子》校釋〉載同1.a,208,250和269~270頁。"帛老"原文見《馬王堆漢墓帛書〈老子〉》23,56,87頁,北京,文物出版社1976;和高明撰《帛書老子校注》310~313頁,北京,中華書局1996。今本《老子》原文見樓宇烈校釋王弼《老子道德經注》(載《王弼集校釋》上冊43~46頁,北京,中華書局1980);陳鼓應《老子注譯及評介》134~139頁,北京,中華書局1984,等等。注意:以上所有引文皆依今日書寫慣例作了調整,並已補齊缺漏字。

20.同6.b,66頁。

21.同14.,孫次舟雖非這一主張的首創者,但卻是第一位詳盡的論證者。

22.同6.b,66頁。

23.同6.a。

24.同6d,130頁。

25.同3.b。

26.分別見同3.a,b,7.。

27.同3.b。

29.[日]金穀治〈關於帛書《老子》〉載陳鼓應主編《道家文化研究》(第五輯"馬王堆帛書專號")299~316頁,上海古籍1993。

30.胡適《中國哲學史》(上)8頁,北京,中華書局1991。

31.同7.167~168頁。

32.同12.c,174~175頁。書中認為:"蓋'老子'本為泛稱,非專名僅以稱年老之學者,猶今人之稱'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