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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倫理觀的文化歷史價值

 

作者陳麟書,四川大學宗教學研究所教授,已撰有《宗教學原理》等專著多種,發表論文數十篇。

〔內容提要〕

  本文從多元文化交融之背景論述道教倫理觀,提出道教倫理觀的基本出發點是要求人們的言行都要符合社會時勢和人性的自然常態。出世觀與入世觀融為一體、主張尊卑相分與尊卑和諧兩者的統一、將‘太平’理想主義與天神賞罰論相聯繫,這一切構成了道教倫理思想的重要內容和特點。

〔本文〕

  人類的文化是多元的,宗教就是這種多元文化中的一種特定的文化現象。在人類文化的發展過程中,宗教文化與世俗文化有互相排斥的一面,也有互相制約和互相促進的一面,宗教文化正是在這方面留下了它應有的文化歷史價值。宗教道德是宗教文化的核心,它的特定的文化歷史價值當然是毋庸置疑的。本文擬從分析道德觀念的特徵,來評判其應有的文化歷史價值。必須指出的是,神學化了的道德是以世俗道德為基礎的,其真正的文化價值也在於此。

  特別是道教的倫理觀,具有更強的世俗性。道教的倫理觀念在其歷史的變遷過程中是有所變化的,道教各派之間也有所差別,而本文所要討論的是從整體上來概括道教倫理觀的文化歷史價值,不討論其變遷過程中和各教派之間差別的細末。道教倫理觀的文化歷史價值,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基本特徵的方面:

  道教倫理觀的特徵之一,是要求人倫順乎天地人的自然之理。道教把天、地、人三者合為一體,認為天是道、地是德、人就是仁,所以人倫道德必須符合‘天意’、‘地意’和‘人意’。人倫應該順應天地,這就是道教倫理觀的出發點,認為道教信條來源於天地屬性,人應效法天地,人倫要向天道看齊。這雖是一種具有神秘主義的觀點,但要求人倫順其自然之性,不作人為的強制,有其合理的一面。

  道教認為,‘道’是萬物之本源,道者陰陽之道,陰陽交替乃萬物變化的根源。道教根據陽尊陰卑的觀點,認為儒家倫理綱常中的‘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婦綱’的封建道德合乎天道。這就是道教倫理要‘以忠孝為本’的理論根據,稱之為‘忠孝道’,遵守此道以正心修身,能達到至心與道通。這樣,道教把‘忠孝’列為遵守教規的第一要義,是修身成仙的先決條件;由此,就把‘叛逆君主’和‘反逆不孝’列為教戒中的首戒。因為不忠不孝會引起天下大亂,妖魔鬼怪會群出,敗軍死將會肆虐橫行,惡人會強取人財,強人會訟言殺人,這都不符合穩定社會的天地的自然之道,為中國封建倫理綱常找到了合理存在的理論根據。在中國歷史上的佛道鬥爭中,道教批評佛教不講忠孝,這正好體現了道教倫理觀世俗性的特點,這為神化和昇華中國封建傳統倫理方面是有功的。

  忠孝被道教倫理列為第一要義,這是道教倫理內容的第一個層次,因為忠孝是整個中國封建社會倫理綱常的基礎。道教倫理的第二個層次並不直接涉及封建社會的倫理綱常,祇涉及一般的社會人倫的共同關係,這就是道教的‘五戒’,即戒殺、盜、淫、酒和妄語。之所以被戒,是因為這些東西會導致破壞人際常態和人體常態,這就不合乎天地的自然之道,所以要‘戒’。道教認為,在‘五戒’中最易犯的是淫、酒二戒,因此要求嚴戒,認為凡有其中一條就不能成仙。道教倫理的第三個層次是禁忌嫉妒、欺瞞、奸猾、懶惰、驕傲、狂妄等。這些禁忌既不涉及封建倫理綱常,故也不是成仙的先決條件,僅僅屬於個人品德修養上的問題,但有礙於維護人際的常態關係,這同樣違反了天地的自然之道,所以對犯此禁忌者也要根據情節輕重加以處罰,但祇要犯者改過自新後,並不妨礙修身成仙。

  總之,道教倫理觀的基本出發點是要求人們的言行都要符合社會時勢和人性的自然常態,凡是做到這一點,就能在此基礎上通過正心修身而成仙,否則就不能成仙。道教認為,凡事要符合自然之理,要符合天道;凡事不能越自然之常規而強求,強求者就不符合天道。如果去掉了道教的這種神秘主義解釋,那麼這種觀點不失為具有一定文化價值的思維方法。

  出世觀和入世觀溶為一體是道教倫理觀的又一個特點,即把出世的仙道要求同世俗生活的要求合為一體,並把處理好世俗事務和生活作為成仙出世的根基。在其他一般的宗教系統中,往往把出世和入世這兩個問題割裂開來,佛教尤其如此,所謂出家人不問凡人俗事。道教則不然,它提倡世俗生活的福祿壽,這強烈地體現了道教倫理的世俗性。

  道教在修煉方式上主張在俗修煉,在修煉內容上也是以世俗內容為基礎,而且其世俗內容十分廣泛,不僅涉及處理國事、家事和私事,而且還涉及到處理房事。道教不僅把娶妻生子列為孝,而且在性生活中講求男女陰陽調氣之術,稱之為房中之術,而這往往為其他一般宗教所不齒。在道教看來,不處理好房事也是不能達到長生不死的,更不能肉身成仙。這樣,道教把治國、治家、治己和治房事,都列為修煉的內容,要求修煉者做到:治國以忠為道,治家以孝為道,治己以善為道,治房事以男女陰陽和合為道。修煉者祇有在處理好世俗之道後,修煉的方術纔能起到應有的作用,否則任何修煉方術都不能起著達到長生不死和肉身成仙的修煉最高目的。這樣,道教十分巧妙地把修煉出世和在俗入世結合在一起了,這同佛教避俗出世是不同的。

  一般宗教的最終目的是追求死後靈魂昇天國與上帝同在,或求得死後的來世幸福。道教則與之相反,更多的是追求肉身不死的現世利益。長生不死和肉身飛天成仙就是道教追求的最高目的,死後的屍解成仙則被列為次一等的要求。一般宗教都把肉身看作是束縛靈魂的牢籠,認為肉體的死亡是靈魂擺脫牢籠的唯一途徑,把肉體當作一種累贅。道教則與之相反,認為靈魂與肉體牢固地結合是人們應該追求的最高目的。道教的內丹和外丹的修煉方術,就是要使肉體和靈魂永遠結合在一起,達到長生不死和肉身成仙。這雖也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但是比起祇求死後幸福的宗教觀更體現其追求現世幸福的現世主義精神。

  特別應該指出的是,正是由於道教追求長生不死和肉身成仙的這種具有現實感的幻想,去從事內丹和外丹的種種修煉,而且也正是從這種修煉中,由內丹的修煉發展成為養身治病的健身之術,由外丹的修煉發展為化學和醫藥學,至今道教的氣功和武術還是尚待進一步開發的健身寶庫。道教這些副產品也是其他宗教少有的或沒有的。英國著名學者弗雷澤(JamesFrazer)在其所著的《魔鬼的律師》(TheDevil'sAdvocate)一書《序言》中指出:由此,‘人類往往能從錯誤的前提出發,可以獲得正確的結論,例如,從一種空想的理論中,他們會演繹出具有治療作用的方法,會使愚昧不可思議地轉變為明智’。道教也是從追求長生不死和肉身成仙的幻想理論中,通過內丹和外丹的操作,演繹出了健身術,化學和醫藥學。這就是道教在人類文化上的歷史價值。

  道教倫理觀念的又一個特點是,主張尊卑相分和尊卑和諧的統一。道教根據陽尊陰卑和陰陽調和的觀點出發,認為人間的尊卑、貴賤和貧富的關係是必然的,一個人的社會地位也是命中注定的,同其他一般宗教一樣,主張天命論。道教認為,人的富貴貧賤,乃命中注定,人力不可轉變,在《太平經》中特別強調‘人生各有命也,命貴不能為賤,命賤不能為貴也’。但是道教認為這種尊卑、貴賤和貧富之分並非對立相分,而是和諧相分,就象陰陽那樣,兩極之間相互調合,萬物都由陰陽調合而生。由此,在道教看來,尊卑、貴賤和貧富這兩極之間的調合和諧是治國、治家、治己的根本。

  為使尊卑、貴賤和貧富兩極之間做到調合和諧,《太平經》把‘敬上愛下’作為達此目的的重要途徑,在處理社會關係時起了獨特作用。道教認為‘上’者即君、親、師,君乃授榮尊之門,父母乃生之根,師乃智之所出,此三者決定著每個人命運的條件,故是‘天下命門’,若能做到敬此三者,就能成道。這樣,道教把‘敬上’看作是調合尊卑、貴賤兩極之間的首要途徑,把對君、親、師的‘敬上’,看作是‘道德之門戶’。這種‘敬上’的倫理觀念是有其具體的階級內容的,歸根一條,就是要老百姓安於接受封建統治階級的統治,要老百姓做到‘安貧樂賤’,人人都應安於自己現實的社會地位和境遇,不可有非分之想,不得犯上作亂,祇有這樣纔能‘順天之道’。在道教看來,犯上作亂就違了天地之理,不服天命,這是一條道德淪亡和自取滅亡之道路。

  道教在特別強調‘敬上’的前提下,要‘上者’做到‘愛下’,因為單有‘敬上’並不能做到尊卑、貴賤、貧富兩極之間的調合和諧。故要求‘君者當以道德化萬物’,要以‘民為本’,作為治國之道。道教認為,君取象於德,因順陰陽調合而必興,君取法專刑,因逆陰陽調合而必衰,因此要求當權者崇尚道德而慎刑殺,要做到‘惡殺好生’。《太平經》在談到貧富之間的陰陽調合時,專門論述了積財的害處和散財的益處,認為積財會導致腐敗,引盜害自己,積財不周窮急謂之不善,故為百神所惡;反之,富人散財好處多,既可使所蓄之財常換常新,又能見助養民而盛譽得安寧。

  道教的這種‘敬上愛下’的倫理觀念,就是要使人間的尊卑、貴賤、貧富之間的兩極能夠調合和諧,這就象《太平經》中所說的,能使‘父母子三人同心共成一家’,能使‘君臣民三人共成一國’,這就能達到興國、興邦、興家的目的。道教倫理觀的這種‘敬上愛下’的陰陽調合論,在階級對立的社會裡固然是一種天真的幻想,但在歷史上,由賢君忠臣治國而得民心,在某種程度上做到了‘敬上愛下’,因而興國興邦;反之,由暴君奸臣治國而失民心,上下對立,導致國亡邦滅。道教根據陰陽調合交替生萬物的理論,總結了治國歷史的經驗,自覺地看到了和諧對於治國發家的重要意義,這種應有的理論價值是不能否定的。

  烏託邦的‘太平’理想主義與天神賞罰論之間有著密切的相關性,這是道教倫理思想的又一個特點。在其他一般宗教中,難以把這兩種觀念聯繫在一起的,祇承認唯一的天堂在天國神界,人間是沒有幸福或至少沒有真正永恆的幸福,佛教還把人間看作是苦海。而道教的人生觀和倫理觀則與之不同,道教以濟世度人的倫理觀,要求在人間建立一個理想的‘太平’之邦,並把這種理想同天神賞罰的神學觀點聯繫起來,認為藉助於天神賞罰的法律,是為人間確立‘太平’之邦的保證。道教的這種‘太平’之邦的理想雖是一種幻想,但確實是真實地反映了下層人民的合理要求,這是應該值得肯定的。

  在《太平經》裡,描述了兩個平等原則的理想世界。在一個神仙世界裡,‘諸神相愛,有知相教,有奇文異策相易見,空缺相薦相保,有小有異言相諫正,有珍奇相遺’。道教認為這樣理想的神仙世界,也必定會在人間出現,因為天地是相通的,而且地是以天為應的,當然,這理想的神仙世界必是人間世界的模板,這就是人間的‘太平’世界。在這個理想的‘太平’世界裡,沒有剝削,沒有壓迫,財產公有,人人勞動,權利均等,互助互愛。

這雖是一種理想主義的幻想,確也在道教史上,創立過這樣一種類似的小邦。原始道教即五斗米道的創始人張陵(張天師)的孫子張魯,曾在漢中割據地區建立了一個類似烏託邦性質的政教合一的政權,普遍設置義舍,並為過往行人提供免費食宿,民眾之間和上下之間和睦相處,深受該地區內的漢族和少數民族的擁護。後來在曹操大軍的進攻下,張魯纔投降稱臣,這種類似於烏託邦理想的小邦也就從此結束了。

  《太平經》的那種人人平等的烏託邦思想的主要根據是,認為天地間的一切財物,都是‘天地和氣’所產生,特別強調‘物者,中和之有’,這中和之財是‘樂以養人’的,從而把人世財物看成是公共的東西,應該屬於社會公有,為大家共同享用,不應為少數人所獨佔,為少數人所私有。若與此相反,凡是把天地間的財物據為己有的人,就是‘天地之間大不仁人’,就是‘與天地和氣為仇’,犯了不可赦免的彌天大罪,應該受到天地的懲罰。特別是那些強取財物的不勞而獲者,那更是天地不容,為人神所共怒,應該處以死罪。《太平經》在強調‘中和之財,樂以養人’的基礎上,主張人與人之間要實行互助互愛,反對‘智者’欺侮‘愚者’,‘強者’欺侮‘弱者’,‘少者’欺侮‘老者’。道教從‘守中和之道’的觀點出發,反對禁慾而主張節慾,提倡求福而要均分,愛己亦要愛人,要求人人積善積德,建立一個理想的‘太平’世界。道教倫理特別重視善行,認為善行是實現太平世界的核心。道教也確實把善行看作是修道成仙的水源,在善行、結精(養神)和養身這學道成仙的三大要素中,善行被列為首位。如果人人善行,這就是一個理想的太平世界。

  道教神學現實地看到,在現實世界中不可能要求人人都能自覺地做到人自為善,當然也就不可能在人間建立起一個‘太平’的理想世界。但道教認為,天神對人賞罰的權力和職能,能迫使人們最終做到人人為善,這樣就能實現真正的太平世界。道教認為,天神是根據人的道德行為賞善罰惡,這種賞罰使個人、家庭和國家都對善行和惡行承擔和負有世代後果的責任。因此,君、臣、民的行為對於一國的未來都有影響,如有些人不辨善惡,那麼其後代就要遭殃。這就是道教倫理觀的‘承負’論,其目的是要求舉國上下同心學道為善,順行天地陰陽之理,以便斷滅‘承負’的因果鏈條,最終實現‘太平’的烏託邦理想。這種‘太平’的烏託邦思想符合於儒家的‘大同’思想,這‘大同’意昧著社會的共同富裕、普遍和諧和永恆。

  上述道教倫理觀的四個基本特徵,充分地體現了它在中國歷史上應有的文化價值,這就是為昇化和完善中國封建倫理觀念方面,作出了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