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神仙
經曰:子審欲為道,神仙不死,當先去三蟲,下伏屍。三日百六十息食氣,三十通一止,九十通一休息,日四為之。常以夜半、雞鳴時祝曰:東方青牙,紫雲流霞,飲食青牙,服食朝華。三咽之。南方硃丹,煥耀徘徊,服食硃丹,飲以丹池。三咽之。中央黃氣,黃庭高仙,服食黃氣,飲之醴泉。三咽之。西方明石ヾ,皓靈金質,服食明石,飲以金液。三咽之。北方玄滋,玄珠潤滋,服食玄滋,飲以玉飴。三咽之。如此三十日,三蟲皆死,伏屍走去,而三神正氣自安定,伏屍不敢復還兆身中,即神仙不死,玉字金名,乘雲而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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